7 月 9 日,Google 宣布在 Search、YouTube 和 Discover 的广告中加入一项新功能:点击广告右上角的三点菜单或信息图标,My Ad Center 面板中会出现一个名为「此广告如何制作」(How this ad was made)的栏目,标注该广告是否由生成式 AI 创建或编辑。
Google 自家的生成式 AI 广告工具会自动触发披露;使用外部 AI 工具的广告主则需要手动开启一个标注控件。在部分地区,若当地法律要求,AI 标签可能直接出现在广告表面。
至此,AI 内容透明度从一个选举广告的专项义务,正式扩展到了商业广告的全域基础设施。
披露在「面板」里,不在「广告」上
这个设计的核心张力在于:信息披露的位置。
My Ad Center 面板需要用户主动点击三点菜单才能打开。Google 在公告中确认,AI 披露「可能」根据当地法律直接出现在广告表面上,但默认状态下,标签藏在二级面板里。这意味着,大多数用户看到 AI 生成的商品图、品牌植入或合成视频广告时,不会察觉任何异样——除非他们专门点进菜单查看。
对于使用 Google 自家 AI 工具的广告主,披露会自动触发。但对外部工具生成的内容,Google 不做独立核验,而是依赖广告主自行申报。Google 在政策支持页面中写道:「当广告主在其他地方创建广告时,我们引入了一个控件,让他们可以轻松标注是否使用了生成式 AI。」措辞本身没有强制意味——Engadget 在报道中将其直接描述为「opt-in action rather than a required one」。
这构成了一个合规缺口:Google 同时是 AI 广告创作工具的卖家和披露标准的执行者。生成式 AI 广告工具是 Google Ads 业务增长最快的板块之一——让品牌用一句话生成数百个素材变体、在不同场景中植入产品、省去实拍成本。当同一家公司既从 AI 广告创作中赚钱,又被要求告知用户哪些广告是 AI 做的,自行申报的漏洞就不仅仅是技术疏忽。
为什么是现在:欧盟 AI 法案倒计时
Google 宣布这项更新的时间点不是巧合。
2026 年 8 月 2 日,欧盟 AI 法案第 50 条透明度义务将全面生效。这条规定要求 AI 系统的提供者和部署者对合成音频、图像、视频和文本进行标注,使其「可被检测为人工生成或篡改」,且以机器可读格式嵌入。适用范围包括在欧盟境内使用的 AI 生成广告——无论广告主或平台是否设在欧盟。
而就在 6 月 19 日,代表 Amazon、H&M、Inditex 和 IKEA 等零售巨头的欧洲商业协会 EuroCommerce 致信欧盟技术主权负责人 Henna Virkkunen,要求将 AI 生成广告从「深度伪造」定义中剔除,豁免于强制标签义务。该协会的核心论点是:如果所有 AI 辅助或 AI 编辑的广告都要贴标,「大量内容都将被标记」,反而稀释了披露对消费者的信号价值。
美国方面,FTC 已在 2026 年更新了 endorsement 指南,要求 AI 参与创作的内容进行「双重披露」——既披露付费关系,也披露 AI 参与了内容制作。但 FTC 的框架仍以「消费者是否可能被误导」为触发条件,不如欧盟 AI 法案的系统性标注要求覆盖面广。
Google 的新功能恰好卡在一个微妙位置:它比欧盟死线提前三周,比 FTC 的个案式执法更系统,但又比欧盟 AI 法案要求的「机器可读格式」和「可检测性」更软——SynthID 水印嵌入的是 Google 自家工具的输出,不覆盖外部工具带来的广告;面板披露是给人看的,不是给监管系统审计的。
从选举广告到商业广告:透明度基础设施的延伸
Google 在 2023 年率先要求选举广告披露合成或数字修改内容。那是一个高共识领域——民主国家普遍认同选民有权知道政治广告是否被 AI 篡改。商业广告则完全不同:它涉及 Google 最核心的收入引擎,且广告主和平台都存在掩盖 AI 使用的经济激励。
这次扩展在技术上借助了 Google 已有的透明度堆栈:SynthID 不可见水印、广告主身份验证系统、以及 My Ad Center 这一用户侧控制面板。但从政治广告到商业广告的跨越,本质上是 AI 内容治理的受众从「选民」变成了「消费者」——前者有法定的知情权保障,后者的知情权取决于平台产品的交互设计选择。
未完的博弈
Google 的「此广告如何制作」面板是 AI 广告透明度基础设施的 1.0 版本。它建立了披露的存在感,但三个结构性缺口仍未闭合:
第一,披露的可见性。将标签藏在二级菜单中,相当于默认不告知。只有当监管强制要求广告表面标签成为全球标配时,用户才能在滚动信息流时就做出判断。
第二,外部工具的验证机制。目前完全依赖广告主诚信,而 Google 明确表示「不会自行检查」。在 Meta、TikTok 等竞争对手平台同样依赖广告主自报的行业环境下,缺乏审计威慑的自报制度形同虚设。
第三,商业广告的豁免辩论。EuroCommerce 的游说虽然针对的是欧盟 AI 法案,但其逻辑——「标记太多等于没有标记」——可能在所有法域复现。如果最终规则对商业广告网开一面,平台级的披露功能将失去大部分覆盖对象。
广告的 AI 化不是未来趋势,是已经完成的现实。商品摄影、模特展示、视频场景、文案生成——生成式 AI 已将广告创作的成本降到趋近于零。披露规则能否跟上创作工具的速度,取决于一个根本问题的答案:当平台既是 AI 广告的卖家、又是透明度的裁判,消费者最终能看到多少真相。